平台农民借镇长30万遭抵赖重要庭审笔录莫名失

浏阳历史网 2020-09-17 02:27:42

农民借镇长30万遭抵赖重要庭审笔录莫名失踪

中国青年报12月6道 一起并不复杂的民事案件,在陕西省富平县和渭南市两级法院五个回合的审理中,起诉人两次胜诉,最后却被“中止诉讼”。其中,一份被认为很重要的庭审笔录从案卷中“消失”。四年的时间过去了,“消失”的原因仍然没有找到。

在调查此事过追着ユウイチ 也从学校的屋顶跳了下去程中,有知情法官向透露,在所涉及的那套案卷中,被撕扯的痕迹非常明显,“这让人感到震惊”。

借贷纠纷闹上法庭

2008年7月,打了5年官司的庞乐钧从陕西省富平县人民法院领到一份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中止诉讼”,原因是“发现本案中存在违法行为,决定移交有关机关侦查处理”。

庞乐钧是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杜村镇南韩村的农民。2002年5月初,庞乐钧的一位朋友赵春喜找到他,提出借30万元用于周转,一年后归还。赵春喜曾任富平县杜村镇镇长,借钱时任富平县文化局副局长。念及朋友交情,庞乐钧答应借钱。

2002年5月13日,庞乐钧与赵春喜及三位担保人一同签订了借款协议,三位担保人在农贸市场和超市均为赵春喜的亲属。

根据协议约定,庞乐钧借款30万元给赵春喜,月息百分之一,还款期限为2003年5月31日。同时,担保人对借款承担连带清偿,并以其所有两处房产抵押,在签订借款协议的同时,三方又共同签订了抵押担保合同。

在这份协议上还注明:如借款人于约定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出借人放弃利息。“就是给朋友救急,按时还的话就不收利息了。”2008年11月28日,庞乐钧对说。

十多天后,庞乐钧与担保人拿着两份房产证来到富平县房地产管理交易所办理抵押登记,因当时富平县房地产管理交易所没有开展公民之间抵押贷款登记业务而未登记,两份房产证由庞乐钧保管。2007年3月,富平县房地产管理交易所也开出证明证实了上述情况。

2003年6月,还款期限已过,赵春喜并未还钱,庞乐钧便找其催要,但没有结果。眼看法律规定的担保期限即将届满(借款期满后6个月),2003年11月17日,庞乐钧将赵春喜与三名担保人诉至富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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